格杀不论的成语故事


拼音gé shā bù lùn

基本解释格:打;格杀:打死;不论:不论罪。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

出处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:“皆可格杀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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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历史出处
色飞眉舞清·杨复吉《梦阑琐笔·蔡涛》:“蔡曰:‘步月山坞,忽闻清音,令人色飞眉舞。’”
挂冠归去《后汉书·逢萌传》:“时王莽杀其子宇,萌谓友人曰:‘三纲绝矣!不去,祸将及人。即解冠挂工都城门归,将家属浮海,客于辽东。”
以刑致刑《商君书·靳令》:“罪重刑轻,刑至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又《去强》:“以刑致刑,国治。”《韩非子·饬令》:“罪重而刑轻,刑轻而则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”
作辍无常汉·扬雄《法言·孝至》:“或曰:‘何以处伪?’曰:‘有人则作、无人则辍之谓伪。观人者,审其作辍而已矣。’”
问鼎中原传说古代夏禹铸造九鼎,代表九州,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。夏、商、周三代以九鼎为传国重器,为得天下者所据有。
便宜行事宋 叶适《奏议 纪纲四》:“始委张浚以川、陕,而宣抚、处置之名立焉,便宜行事之命出焉。”
有眼不识泰山明 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二回:“师父如此高强,必是个教头,小儿'有眼不识泰山'。”
濯缨弹冠《艺文类聚》第35卷:“今大道既隐,子生末季,沉溺流俗,眩惑名位,濯缨弹冠,谘诹荣贵。”
先笑后号《易·同人》:“九五,同人先号咷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”
鼎食鸣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