赃贿狼藉的成语故事


拼音zāng huì láng jí

基本解释指贪污受贿,行为不检,名声败坏。亦作“赃贿狼籍”。

出处《陈书 蔡景历传》:“天嘉之世,赃贿狼藉,圣恩录用,许以更鸣,裂壤崇阶,不远斯复。”


暂未找到成语赃贿狼藉 的典故!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赃贿狼藉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匡谬正俗唐·颜师古有《匡谬正俗》八卷。田北湖《与某生论韩文书》:“嗟呼!后人之于古人,人誉亦誉,人毁亦毁,因其一节之长,遗其全体之短,习非胜是,好恶不公,有起而匡谬正俗者,辄谓伤忠厚焉。”
湖海飘零
放之四海而皆准西汉 戴圣《礼记 祭义》:“推而放诸东海而准,推而放诸西海而准,推而放诸南海而准,推而放诸北海而准。”
不旋踵柳残阳《阎王梭》十七:“先是有开门声,不旋踵间,茅屋门被人拍的‘嘭嘭’响……”。
风高放火,月黑杀人元·元怀《拊掌录》:“欧阳公与人行令,各作诗两句,须犯徒以上罪者……一云:‘月黑杀人夜,风高放火天。’”
重于泰山西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。”
眼约心期元·张可久《沉醉东风·夜宴即事》曲:“玉纤寒试调筝雁,眼约心期不暂闲。”
剥极则复梁启超《中国积弱溯源论》:“抑闻大《易》之义,剥极则复,否极则泰。吾中国今日之弱,岂犹未极耶?思之思之。”
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清 吴璿《飞龙全传》第二十九回:“看官们有所未知,从来事有必至,理有固然。”
好为事端《晋书·文明王皇后传》:“会见则忘义,好为事端,宠过必乱,不可大任。”